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起交通事故。我开车撞到马路护栏,右边车灯处损坏,事故后我人走开了,别人报警了,交通警察把车拖走了,交通警察认定我是酒驾,本次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公共财产损失,请问这次事故应当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21-01-22 22:16: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法律规定,因饮酒驾驶、逆向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同时还要根据事故各方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根据过错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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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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