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9-30日结婚.2004-12月,我老婆的父母因邻里关系不和,将住房买掉(房产证上是老婆的姓名)搬来与我们一起同住.2005-3月.因感情不和,我和老婆协商离婚.可是对方提出要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者将婚前完全由我个人购买的房产分一半给他们住(房产证上是我的姓名).理由是他们现在没有房子住并且无能力购买合适的住房.我俩都有单位,且工资水平一样.请问您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配.如果她不和我离,或不搬走时,我该怎么办?谢谢
互联网纠纷
2005-03-28 19:26: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