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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一千。不还,不在一个地方,可以起诉?

婚姻家庭
2021-01-23 09:20: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写好起诉状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
    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 追讨债务,个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然后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 债务追讨在什么地方起诉主要是看你个欠款是什么法律关系引起的,如果是侵权行为引起的,一般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合同关系,合同对管辖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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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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