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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底我与孔某结婚,2004年4月底因关系不合,我搬出,分居已近一年,想办理离婚。没有孩子,对方有公房,只有使用权,对方在婚前买了一处住房,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但因买房向我家借10000元,后给我打了一个6000多的借条,上面写该我10000元,时间是2003年11月底。

证券投资
2005-03-26 09:18: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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