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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小路通过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没有分离线,没有行人城区三岔路口通道时被三无的电动三轮车撞至重伤三个月没有苏醒,三轮车己划定力机动车,当时三轮车裁有一人在我女儿出来方向超载,当时没有刹车意识,没有减速,没有了望通过,超速行驶。交警队划分我女儿为主责,对方为次责,这样合法规吗?

交通事故
2021-01-20 14:53: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等
  •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我们处理过诸多类似的情况,已经具备丰富的司法经验,你的情况可以协调处理的,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以确定自身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对交警做出的判决不服可以收集证据提起行政复议
  • 你好,责任划分什么时候出来的。
  • 你好,以交警的责任判定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你好,这个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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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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