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因为房客违约不交租金,我以我们签定的合同为依据,终止租赁请他搬走,已经逾期40多天了。他一方面说合同无效(因为没有到有关机构登记备案,但内容完全合法,并根据他的意见进行过修改),一方面蛮横的赖着不搬走(既不给钱,也不搬走,还不协商,甚至不解释),我以违约和非法占据我的房产起诉他,已经在法院立案,现在我仍试图与房客协商解决,遭其野蛮拒绝。我还是担心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毕竟北京市有房东和承租人一同去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而且,我也看到有关的专业论文在讨论这样合同有效性时,倾向认为其无效。

公司企业
2005-03-26 15:01: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