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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宅基地房子倒塌了多年,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齐全,村里把我家宅基地整个分给几户人家长东西,没有经过我家人同意就分了,现在没有地方住,目前一直在外打工,一直也没钱买房子,请问如果回老宅基地可以重建盖房?谢谢

房产纠纷
2021-01-23 16:28: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产证的办理程序  自建房产权登记办理:  一、申报材料  1、计委批准建房的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私有自建房屋除外)。  2、规划红线图或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书或通知。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规划审批图纸(平、立、剖面图)。  7、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8、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和用地批文复印件  9、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10、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1、房地产权登记费:90元/宗。  2、证书工本费:10元/证(房屋共有权人交)。  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办理: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k你好 土地使用证 有权利建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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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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