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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个酒店管理公司的法人,投资的酒店都是租赁物业,但装修的设施设备都是我投资的,现在由于疫情原因经营不善而导致欠业主方大量房租费,及银行 的税金信用贷的偿还,而导致停业关门,那产生的一系列有关酒店的装修及供应商的债务偿还,我巳没有任何能力偿还,怎么办,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

债权债务
2021-01-22 07:26: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一方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时,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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