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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民事纠纷,从是法院到州法院都胜诉,反对方老是到处张贴起诉状和到处往个别群里发起诉状,是否属于造成人身攻击

婚姻家庭
2021-01-23 09:01: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反对方老是到处张贴起诉状和到处往个别群里发起诉状,是否属于造成人身攻击——应当无所谓?
  • 起诉名誉毁谤,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得看诽谤的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结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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