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我妈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我是长子,还有我弟弟.按照我们农村风俗,父母是由儿子赡养的,我赡养我爸,我爸那时候患有癌症,医药费什么的都是由我一个人承担的,吃住都在我家,现在他去世了去世时候的一切费用也都是由我一个人承担的.而我妈是由我弟弟赡养的,以前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也一直住在我弟弟家,劳动收入也归他所有,我弟弟的儿子小的时候也都是我妈照顾的,而我儿子我妈从来都不管的.现在做不动了,一直生病躺在床上,我弟弟却把她扔在一个小房间不管,说什么还要叫我和两个姐姐和他一起承担一切费用,而五年前我也和我弟弟签过协议,我愿意替他承担我妈医药费的40%,还有每个月的补贴给我妈.就这个月的19号却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来传票,说要我补贴给他五千多元钱,算是他去年停下生意在家照顾我妈的费用,而事实上他的生意就是在家里,照顾我妈只是顺便的事,再说也没怎么照顾,我有好几次去看我妈,发现她连饭都没的吃,吃一些亲戚送的饼干和面条.而且现在我弟弟也不带我妈去看病的,偶尔去几次都是用我妈自己的养老金来支付医药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