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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发工资,被告知未达到考勤天数

合同纠纷
2021-01-19 14:51: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您因报酬与对方发生争议,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问现在公司是一分钱没有给您发吗?您是否由于对方协商过呢?您的描述的不是很具体,如果您不方便在此透露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主页预留电话进一步致电与我进行沟通,我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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