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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20年9月入职的公司,签订的合同工资为7000,但是公司从9月开始都以6000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5000左右)发放,后来在12月15时找了个借口将我们的劳动合同收了上去,上交前我拍照留了底,到了12月21号时公司换了个法人代表,新来的法人代表(既领导)在1月15号的时候要将我的工资降到3000多,我不同意,并提出补发9月至今的工资以及赔偿,领导不同意,协商几次后,领导竟然当着所有员工的面拿出了一份伪造的合同,将其中含有工资的那一页换成了6000,并在合同上加盖了骑缝章,但我们一开始签的合同上是没有盖骑缝章的,所以她就用伪造后的合同当众污蔑我造假敲诈她。问题1:我现在想要劳动仲裁公司,但我还没有离职,打算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过微信发给公司行政及领导,不知这样可不可以?问题2:公司现在还在变更法人中,我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上该写以前的还是现在的法人?问题3:因为两份劳动合同都在领导手中,我现在手上的只有拍照留底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吗?问题4:我找已经离职的员工帮我证明劳动合同本来签的是7000可以吗?问题5:我如果想要向公司要求补发工资及赔偿金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哪几条(劳动仲裁申请书上要求写明这个)?

其它综合
2021-01-19 16: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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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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