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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被告不在当地在深圳 感情破裂 分居两年以上,原告必须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吗?为什么

民事相关
2021-01-19 13:25: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专业团队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离婚,会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团队,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没有分居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判决离婚。但是分居开始时间和分居原因需要原告证明的。如何证明是一个难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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