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我厂(宣汉上峡煤焦公司)于97年改制,当时正规评估1800万元,除去负债1400余万元,资产为300余万元。我入股100万元,成了最大的股东,其余还有一些小股东。经过:去年底(2004年底),厂里退休职工、原辞职自盟职业者,聚众闹事,围堵厂区,要求拍卖公司,说原来退休时待遇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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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律师答:根据你的陈述,该公司已经通过改制确定了产权,你和其他股东是所有权权益人,其他任何人无权对该公司的资产主张权利.建议你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查处聚众闹事者,如果有任何争议,可以告知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无权扰乱经营秩序.你亦可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对合法经营者予以保护.如果政府不履行保护职责,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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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