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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出租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只赔偿修车费用,但是车一天了十天误工费怎么算,都需要什么?

交通事故
2021-01-21 03:1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追尾的保险赔偿规则如下:
    1、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2、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3、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那么,三车追尾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什么资料,  一、三车追尾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什么资料  如通过交警的话,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  二、三辆车追尾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记录、拍照以及调解取证,依据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需要先向交警报案,然后看对方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交警事故认定书,然后对方保险公司现场查看,然后去指定的地点定损,定损完成后在去修车,然后保险公司找对方理赔。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第三者修理。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如果肇事车是单位的车也可以把单位列为被告,而这些主体会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中有明确说明;因此,发生事故要索赔的话,可以找事故认定书中的主体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了,那么可以起诉处理。除了事故认定书里列出的主体外,其他主体都不是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但不能排除其他主体会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不同标的收取比例不一样。另外,诉讼费用先由起诉方交予法院,然后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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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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