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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两夫妻先动手打人,多次对我拳打脚踢,后女方摔倒造成右手无名指骨折,轻伤二级。我需要负这样的刑事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21-01-17 08:56: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没有报警呢,轻伤二级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打人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下,通常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如果是造成他人损害的,通常受害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伤残鉴定,然后双方再根据相应的鉴定结果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即可,具体会包括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等等。
  •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你所述的是自诉案件,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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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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