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个我村的人向一个我既不认识也从未见过面的人货款,借款人找到我说贷2万,让我当保人并在空白纸上签了字,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5万,2015年还了4万,再没还钱,从开始到现在放款人从未向我要过钱,可在2021年起诉到法院,我也在被告之列,请问我该怎么办?要负几成责任?还有一个保人,他们三个是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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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为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处理方式有: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或者是申请支付令。出借人向法院起诉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
证据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以及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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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