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有理由拒收不需要赔款,无原因拒收要赔款。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货物因拒绝接收而遭受的损失,而且,从买受人拒绝接收货物的时候起,货物灭失的法律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同时,出卖人还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