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有一职工马上就生孩子了
1. 这周请孕晚期产检假了(是一个月一次吗?是否可以攒着连续休呢?),下周开始请病假(工资怎么扣除)?
2. 休产假期间的社保公积金应该正常缴纳吗?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不是就不发放了,员工拿到生育津贴补助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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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进行缴纳,按照津贴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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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假期间属于正常劳动,应当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正常发放工资,缴纳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病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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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时间要根据医院的病例确定,不能攒着连休,病假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发。产假期间正常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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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以请病假,但是休假的天数需要有医生的诊断书,不是自己想休多少天就可以请多少天。除了病假孕妇还可以休保胎假,其待遇与病假一样;怀孕七个月以上者,可以休产前假,时间大概在两个半月;通常产假的天数在九十天,若是多生一个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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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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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攒了休,不能扣工资,保险公积金照常交,产假期间工资不发放,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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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