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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车辆,有绿本,有法院提供的材料。还要把车辆开到归属地去过户吗?假如是的话,比如我是在西藏获拍,车辆号牌是湖北的。我要在甘肃上牌。那我是不是要先把车子从西藏弄到湖北。过完户之后,再把车从湖北开到甘肃来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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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08:06: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拍卖车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齐全款和拍卖佣金后,法院会出法院裁定书和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裁定书与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拍卖公司交买受人。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会交车管所。
  •   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 现时没有专门针对车辆的拍卖过程规定,但对拍卖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
      交拍卖机构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百八十九条 拍卖评估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勘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予以配合。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不予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进行。
  •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

    司法拍卖的部分信息在网上已经公开,如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产权交易所网站司法拍卖版块、淘资产网等。司法拍卖也是新兴的投资渠道,特别是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有较好的获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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