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租房是我爷爷名字,去世后,户口有我爸和他两姐妹在里面,但是两姐妹各自有房,30年不在公租房里住,只有我爸住在公租房,我爸能自己把改成承租人吗?
-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推选承租人的就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指定承租人
-
不能不经过姐妹,更改承租人
-
你好,建议你委托专业的人士来帮你处理这个问题,跟我详细的说一下吧。
-
你父亲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变更承租人。
-
你好呀,你可以在讲一下你这边的情况,你是在哪里
-
可以的 建议您 爸爸去改成这个
-
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
你好,公有房承租人条件为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是根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公房承租人转让承租权应事先征得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因此,你父亲还需要他两姐妹的同意。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