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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底某A找我借了2000元钱,给我写了借条。借条里写明2001年年初还;但是一直没还。到2005年2月6日某A拿了1500元还给我。因钱未还清,我没把借条还给他。2005年2月28日某A因做非法事情被公安局抓了。某A承认还我的1500元是非法所得。2005年3月10日派出所找我要我把1500元还给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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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8 17:3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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