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红照壁与人合租了一间房子,由于工作的原因要搬到双楠,因此就在还没把以前的房子转租出去的情况下在双楠找到一个合租的房子,但我要把红照壁的房子转租出去后才能到双楠住,合租者就要求我们交200元房屋押金确保我要入住. 一个星期后,因为我在红照壁的房子还没有转租出去,而我也无力负担两边的房租就把双楠的房子退了,但合租者却不退那200元的押金
-
你与合租者并无租赁合同关系,押金属预付房租性质,不应交给合租者,故合租者收取你的押金无法律依据,你有权叫合租者退还。你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应与出租者解除租赁关系。当然,租期未满,如出租者不同意与你解除租赁关系,你仍然应继续履行合同交纳房租,即使出租者同意与你解除合同,你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出租者损失。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