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4.16日当天中午个人投递了代购化妆品4件,总价300余元。快递费用已付。当天下午15.30左右被告知其中的柔肤水损毁,对方没有签收。 我要求快递公司把好坏产品分开放置,并尽快给我返回。在次日(17日)中午13.30左右,包装完全损毁的另外两样货品和比较完好的第四样东西由快递业务员送到我的手中,见东西不可能再次投递送出,我就将新买的三样和没有完全损坏的第四样东西,交快递公司二次投递未果。快递业务员将破损严重的两样东西带回快递公司。之后联系索赔的事,快递公司经理表示最多赔付快递费的5倍(25元)。 我对赔付金额不满,快递公司经理恼羞成怒,最后的回复是快递费不退,在他们公司的剩余产品不还,赔偿费用为零。 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7-04-19 14:48: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