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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去年在上海一家公司开始实习,当时签订了合同,实习期为2020.11.10-2021.07.31。现在(2021年1月7日)希望终止合同,提前离职,老板说要等到有下一位工作者在可以离职,而没有给出准确离职时间。 我想咨询,①我能否在他未找到接替者的情况下于2021年2月1日离职? ②公司是否应该按要求支付我实习工资?

合同纠纷
2021-01-07 18: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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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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