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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在计生站进行了输卵管结扎术后半年出现宫外孕,计生站有没有责任?对孕妇有没有相应的赔偿?

医疗纠纷
2007-04-30 11:03: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话要说!!现在医学发达,怎么连这样小小的结扎手术都不能把握呢?是不是太小看结扎二字?难道把女人的生命当玩笑?我已经看了很多论谈网站,象这样不幸的女人不少呀!!!为什么就没个说话呢?
    原文
    摘要:我院统计912例输卵管结扎术者,其中复孕112例,复孕率为8.14%,因此,对复孕率高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主要原因与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和手术时机选择有关。根据女性的解剖生理特点,采取统一手术部位、手术方法和手术时机的选择,采用科学、有效的措施,对112例复孕者进行第二次输卵管结扎。术后2-3年回防,只有一例复孕,复孕率为0.899%,为此大大降低了复孕率。低于国家标准(1%左右)水平。
  • 有少部份人在输卵管结扎后又自然复通,这属于一种意外事件,医方没有责任。
  • 现在的医学水平虽然发达,但也不能做到女性结扎术后0复孕,所以,您姐姐不幸属于复孕的0.899%之一,这是不能认为医方有过错的。

    就象青霉素药物使用,皮试呈阴性,但仍有万分一的高敏者会过敏,这种情况只能属于医疗意外,医院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 女性结扎术通俗地讲主要有两种手术程式,
    程式一,将输卵管从中结扎。这种程式大约会有8%的复通率,这是由于内部细小纤维自我修复而致,就象人体受伤后会自己慢慢康复一样。出于以后结扎者可能需要复通输卵管的考虑(如小孩子死亡或其他疾病可以再生第二胎),这是所有医院的对女性结扎的首选程式,也是常规程式。

    程式二:将输卵管从中切断,分别在两边断端结扎,这种程式属于绝育手术,术后妇女无法再正常怀孕。
  • 同意甘律师的说法。

    主要看手术有无不当,不能单纯以结果论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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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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