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获得的途径是依法自动产生的,也就是说,自作品创作完成的那一瞬间开始,作者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即可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作者也可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进行作品登记,作品登记是自愿的,是否登记对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 (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四)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