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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2月份 与城投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2018年6月还房和营业房,一直到2020年7月才开始接房,现在城投公司叫我们去接门面,之前协议签订的是营业房,现在变成了小区234楼的框架结构房,门面的面积和位置都与之前签订合同不一致,连商铺都算不上。这种情况有多大把握打赢官司?

合同纠纷
2021-01-05 1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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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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