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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公交车上钱被偷走了?找派出所,报案了,但是现在已经三天了,没有回音,是12月31日被偷的当时就报案了,今天三号了,没有回音,这个是正常现象吗?

债权债务
2021-01-07 23:31: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盗窃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钱被偷的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小偷要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返还原物。
    没有遭受损失,无法要求赔偿(赔钱)。受有损失是侵权赔偿的必备条件。
    这里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包括已造成的损失,也包括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 小偷是否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关键看是否存在损失。1、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的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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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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