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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置换股骨头,可以办残疾证吗

婚姻家庭
2021-01-05 20:23: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很难,原则上是没办法申请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范畴。抑郁症通过药物治疗和生活调理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不属于精神残疾,残疾证主要是针对不可逆性精神损伤,如精神分裂症等。虽然在网上有部分抑郁症患者宣称自己办理下了精神残疾证,但现实中办理确实难度较大。就算走某些“门路”办理下来,也要考虑后果,因为因精神残疾办理下残疾证的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结婚离婚,甚至名下房产也要写在监护人名下。
  • 办理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治疗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  有残疾证的情况分为多种行情况,其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可以按照伤残等级领取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在离职时候得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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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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