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算是一名大学生吧!以上学快两年了,可能你要问为什么算是大学生,这也是我要问的问题?如下: 我们学校是在2003.9.6号开的学.我就高高兴兴地来到了(**学院).在这之前也有几个大学让我到他们学校上,可我选择了(**学院)民办.这里的师资力量很好.可是我在这上了很长时间,突然校招办的负责人说我的分数没达到省分数线(不只我一个人).学校找我谈话(是招办的负责人)给我两种方案:1>自动退学 2>和学校签协议. 协议如下: 甲方:**学院 乙方:我一.甲方应为自愿留校学习的乙方按照教学计划提供与其 他学生同样的学习条件:乙方应遵守<<学生守则>>的规定,参加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与成绩考核.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其他在校生同等的奖励政策.三.乙方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并按要求办理好相关离校手续后,甲方发给乙方**学院<<毕业证书>>(无电子注册);毕业时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与其他在校生同样的就业信息.但甲方不能到省教育厅为乙方办理派遣手续.四.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和乙方家长签字后生效,到乙方离校既告终止.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学校 乙方: 乙方家长:以上的协议是招办老师提出的.还有招办老师说:如果不签字就自动退学.(我的家长不同意这份协议,按照当时的情况如果我不签这份协议就等于我没有学上.)这份协议我签了(只有我和招办的负责人).我并口头让他们减少部分学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