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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现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可能你很忙.手下留情向您说声谢谢. 概要:我是做药的.2004年11月份,广州一朋友说他有药品增值税票(税率不是正常的17%的而是6%的),,一公司老总说只要票能验过去他就要,就这样广州那公司开了二百万多一点,最后也验过去了只卖了1.5万元.2005.03.06那天那公司老总打来电话说:对方税务局协查发来传真是实际只有20多万,要我提供发票存根联,但对方很难提供.也只有这一笔业务. 目前好象事情进展只在税务局这一关.

刑事行政
2005-03-15 09:40: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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