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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累计金额500,有受害者谅解书

刑事案件
2021-01-07 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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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各地区因经济发展的原因,盗窃罪的量刑数额有一定的不同。  吉林省盗窃罪的起点是2000元。会在三个月拘役到九个月有期徒刑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罪如果已经既遂,之后退还赃物的行为会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因有前科,是量刑的一个加重情节。
  •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根据不同的地区有关规定不同,会出现一些差异。盗窃罪金额不管多少都可以立案,但是有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是不同的,而且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追责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超过500就可以立刑事案件,但是不一定立了刑事案件就一定能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这就涉及到追责标准,一般至少要1000才够追诉标准,逮捕标准就更高,不够刑事案件标准可以受理治安案件。
  • 多次盗窃通说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每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符合集合犯的特征(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虽然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还是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即《刑法》二百六十四条中的多次盗窃应当是指多次盗窃行为的集合而非多次盗窃罪的集合。
  • 你好,现在开过庭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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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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