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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拍结婚照的 交了订金 但是这次急用钱 想让他们把钱退回来 但是他们说不可以退 之前也没有说不能退 我要是不想拍了可以退吗

合同纠纷
2021-01-06 10:54: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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