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在职期间要求签保密协议,而且是终身有效的,合法吗?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
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商定的,应当按照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时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的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时限,不得超出二年。
首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能够商定竞业禁止条款的,并受法律的保护。
但是,竞业禁止不能是终身的,而是有时限的。
而且,保密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因为禁业而使劳动者遭到肯定的损失赔偿。
-
您好,保密协议可以要求终身保密
-
合法的,但是签了保密协议公司要给保密的费用
-
您好,这种情况在职期间根据公司要求是可以签订保密协议的,离职后一般不超过两年的时间。
-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描述下
-
您好,这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您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每月的经济补偿的。具体事宜您可以来咨询,我的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
合法的,劳动者应当保守公司秘密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