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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到期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12-28 16:41: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提前30天提出了书面辞职报告,单位没给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2、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 按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 天辞职就可以的,若有争议,可以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提前30天申请辞职即可。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您好,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递交辞呈既可以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您说的这种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请问您的公司是否给您缴纳社保呢?如果没有的话您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具体维权事宜您可以来咨询,我们的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希望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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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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