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二手房,给了一万订金,现在因为经济问题不准备买了,这样订金能退给我吗?她写的是“订金”不是“定金”,写了一个协议在我手里,她只是收了我一万元整,我咋么才能拿回我的订金谢谢您

合同纠纷
2020-12-28 23:46: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定金交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并非越多越好。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二手房交易双方一旦签订了定金协议,就对于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购房者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二手房交易,卖房人有权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房人不按协议约定完成交易,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双倍返还定金。
  • 您好,如果双方约定是定金,法律规定定金有区别于订金的法律效力,因此,您违反合同约定,您所支付的定金是不予退回的
  • 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 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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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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