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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有过一次盗窃拘留十天!这一次又在超市有偷东西好像不到百八块,警察找他的时候,他跑掉了!让我们家属劝他回来!我们现在也联系不上他!请问他这种情况严重吗?会被通缉吗?被抓到会怎么判?

刑事案件
2020-12-30 16:53: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保安服务条例》的规定: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您说的情况,可以申领保安证。
  • 超市偷东西,1.属于轻微的违法行为,且供认并交了罚款。通常拘留以上的行为会直接通报入管。但这次的行为会在警察署里备案,如果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就属于屡教不改,应该会直接通知学校甚至入管的。一定要注意!2.曾经回答过一位在日本随便骑了别人自行车,而被警察发现后也被招到警署录了口供的人(你们的行为基本上差不多),从他事后的回帖中得知,警察说这次不会通报学校及入管,但希望不要有下次。从他的经历上我们可以看出,日本警察在处理事件的方式上还是挺人道的。我相信你的情况也一定不会有问题,放心吧。3.如果警察没有通报入管,对你的签证就不会有影响,出入日本也同样。以后去别的国家也同样不会有影响的。因为警察与入管掌管的是两个范围的事,只要情节不严重,基本上就是说服教育一下。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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