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2019年11月12日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伤残鉴定十级,应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20-12-31 05:2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故哪里发生的,哪里人?
  • 工伤认定以后,将医疗费用发票及治疗清单等资交社保,三十天内审核拨付;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将申请资料交社保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三、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等级的,向社保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核拨付时间为三十天内,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在得到伤残鉴定等级后就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十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30226.71×20×10%=604534.2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2396.35×(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7458.56 ×(18-实际年龄)÷2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