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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车辆维修的时候需要我方支出对方上下班的交通费用吗?

交通事故
2020-12-29 16:5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律师可以指导协助原告整理案件材料,厘清证据线索,代书文书意见,计算赔偿明细,在原告时间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律师可以代理立案、开庭等法律程序,除非原告方是交通事故相关工作人员,不然还是很有必要请律师代理进行诉讼。
  • 在民法中,赔偿与责任紧密相连。责任越大,赔偿份额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大多是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尽量保留现场,由交警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 正常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被扣押,驾驶员只需要等待交警事故责任书出来,然后几天内就可以取车了。如果肇事逃逸车辆被扣押,找不到车主,车辆会被依法处理,包括报废。之所以扣车,主要是是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后方便后续的赔偿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发生交通事故,关于车辆的定损维修费用,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过高要求不必理会。对方若起诉了,请积极应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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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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