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零三年年底与朋友合作开厂,在零四年时因需要资金而又让另一个朋友(以下简称乙)进入,当时进入时是经过三方协商的,并签有协议,但对于乙注入的资金当时只是写有一张收条,有我们的签字但没有盖公章,因为当时尚未注册公司,后在乙入股二个多月时才注册公司,现因工厂亏损,几个月来一直是我一人垫资维持,其他股东再无出资,所以在前段时间我提出让他们退股,但乙方始终都未做出签退的决定,最近还有些奇怪的举动,他开始总是查帐,现在他又把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照都拿去复印,对我说是给他朋友看看,但我感觉不是那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