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2003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与山东某县的事业单位签了工作协议,一年的实习期,但没有什么合同,在此期间,我的朋友得了一种精神病:人格障碍,单位的同事及领导都认为他脑子有病,领导打算在一年实习期到期时把他辞退,请问律师这个情况单位能不能辞退他,他患病后单位能直接辞退吗? 单位能以他有病为理由而辞退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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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就是由劳动管理机关确认你的朋友的病是不是在工作期间得的,如果是,企业就不能随便辞退,而且还要享受各种待遇.详细情况,请到劳动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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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