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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房子给女方了,现在反悔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20-12-26 02:16: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书是否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
  • 离婚后是否还能要求房产分割,要看当初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已经双方达成分割该住房协议,是否已经协议好住房归谁。
      如果之前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该住房的分割分配,住房又是两人婚姻期间取得共有财产,那么离婚后可以协议分割或者起诉分割该住房。
      如果之前离婚协议中已经就该住房的分割分配达成了双方一致意见的协议,那么规定只有在离婚一年内可以起诉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 离婚协议书是指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的事项自主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就共同财产的划分进行说明并就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说明。达成离婚协议后可以直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并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房子在谁名下,一年以内可以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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