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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中山开庭一审,我们赢了我们留下了我们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是珠海,但是二审的时候,二审书记员却把文件送到了河北的总公司,以致我们没有收到开庭的传票,法院按缺席审判判我们败诉,我认为法院的送达程序有问题,另外开庭前一般法院都会通过电话询问没有到庭的参与原告。被告,但是法院也没有打电话给我们,法院是否有过失,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婚姻家庭
2020-12-23 22: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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