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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担保人的保证期指什么,如:2019年4月1日借款20w,按要求2019年10月1日还,协议写明,联系不上借款人或无偿还能力由担保人偿还。债权人2020年11月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请问担保人的保证期是指什么,担保人需要偿还着这笔债务吗?

债权债务
2020-12-23 23:18: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您好,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将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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