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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优于录音遗嘱么?

继承
2020-12-23 11:11:10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后一份遗嘱优先。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
    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您好,原则上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您好!新民法典生效后对公证遗嘱不具有最高效力,遗嘱效力相同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 您好同属生效遗嘱的,按照时间先后,在后的生效
  • 最好是符合遗嘱的法律规范进行,否则是无效的
  • 您好,哪个遗嘱在后,需要结合一下案情分析
  • 您好,2021年以后才实施录音遗嘱
  • 你好,关于你的额问题稍后详谈
  • 您好,您这个案子,主要涉及什么情况呢
  • 您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若回答对您有用,请给予好评。
  • 您好,同等效力,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 您好,在遗嘱中法律效益最高的属于公正遗嘱,出公正遗嘱意外以最后一份遗嘱为主
  • 您好,请问现在是有两份遗嘱吗?
  • 您好,若均生效,以新的遗嘱为准。
  • 您好,可以及时申请办理公证遗嘱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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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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