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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爱人要跟我离婚,我们现在是分居状态,当时分居是因为孩子要工作了,有一个政审环节,所以我就从家里搬出去了,在分居之前有一天晚上她回家非常晚,我就打了她,然后她就报警了,派出所关了我一夜,第二天中午把我放了,然后她向法院申请了禁止接近令,现在我已经接到了传票,她起诉离婚了,可是我不想离婚,想挽回她,现在已经联系不上她了,孩子打电话她也不接,我想知道我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12-23 15:18: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理的方案帮助自己。

  • 您好,建议先和女方商量,主动承人错误,如果女方坚持起诉的话,可以向法官陈述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情况,尽力挽回。
  • 您好,可以及时委托代理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