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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挂名监事公司现在出现问题请问监事有连带责任么 我毫不知情得情况下 法人如果诈骗 挂名监事会有什么责任

公司企业
2020-12-25 12:22: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如下所列: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破坏社经秩的经济类犯罪,刑法执行完毕满不足5年。包括并处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这类人不能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并无此项规定。3:对破产清算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厂长,经理,未逾3年4:曾经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未逾3年。5: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没有这要这样禁止性规定.综上,可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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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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