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临时建筑拆迁是否补偿?

房产纠纷
2020-12-24 06:54: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因此,对于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在限期内拆除,在征收时不予补偿。
  •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两种条件的限制。
    新《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 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根据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