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残疾人,我的妻子离家出走已有一年零八个月了,至今未归,于是我与她的父母达成退还礼金的协议,而且按了手印,并且还有证人在场,请问这个还款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时间已经过了,他说只能还一部分,另一部分他们说今年年底再还,可是我不能再等了,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去告她的父母,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从打结婚证到她离家出走刚好是一年,而且在这一年中,我早就发现她有离家出走的迹象,我还把这种情况及时多次通知她的父母,(结婚后我才发现她很不喜欢我),针对于这种情况我提出的要求不对吗? 请帮帮我好吗?此致 礼 向您求助的残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